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
H1N1 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80818
學校衛生為新型流感防治不可或缺之一環,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學生在家中休息。
學校在需要時,可依指揮中心之建議採取停課措施,惟停課之目的在於減緩病毒傳播頻度,以延緩疫情高峰;以國外的實務經驗來看,停課並無法完全阻斷流感病毒在社區中傳播,因此不應期待停課能使學校中沒有任何一例病例。此外,一旦決定停課,學校及家長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
及督導學生不應再至人潮聚集場所,以達降低疫情擴散之效益。開學後有關校園因應新型流感之各項防護措施及學校停課建議如下:
壹、防護措施
一、 開學前
(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由校(園)長/班主任(負責人)擔任應變小組召集人,並召開會議。
(二) 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如有類流感症狀(如發燒、喉嚨痛、咳嗽或非過敏引起之流鼻水)應立即就醫,並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三) 學校可利用返校日或開學日發送防疫通知。
二、 學生在校期間
(一) 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學校應主動為學生量體溫,且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等類流感等症狀。
(二) 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註1 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三) 定期維護環境清潔:教職員工應定期清潔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但沒有必要使用漂白水等特殊清潔劑。
(四) 區隔生病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類流感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註2,直到離校。
(五) 早期治療高風險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具流感併發症之高風險族群註3,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
(六) 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突發群聚疫情,國民中小學、幼稚園、補習班、托育機構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必要時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
貳、停課建議及停課後措施(以班為單位)
一、 建議停課時機及期間: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於3 天內同一班級有2 名以上(含2 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建議該班停課5 天(含例假日)。患者則應
至症狀解除後24 小時才能返校上課註4。
二、 當學校有班級停課時,應考慮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三、 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班等人潮聚集場所。學校及家長也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及督導學生不應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
四、 住宿生罹病者(無法回家者),除就醫外,應予安置於宿舍中,並與健康學生區隔,至症狀解除後24 小時才能參加團體活動。
五、 有關課業學習部分,將由教育部另行公布。
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停課建議。
參、 地方政府或學校得依本建議,研擬因停課衍生之退費或其他契約規定事項之相關權宜措施。原則上,因停課所衍生之退費問題,依收退費規定或契約規定事項辦理,如未訂定契約者,學校或托育機構應依尚未發生之變動成本(如餐費等)予以退費。
肆、 單一學校、幼稚園、補習班或單一縣市停課或停辦活動,由地方政府宣布;跨縣市或全國性停課或停辦活動,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伍、 由於大專院校與高中以下學校之課程實施不同,本停課建議僅適用於高中(含)以下學校,大專院校部份可視狀況,參酌使用本項建議。
備註:
1. 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包含:
(1) 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 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 公尺以上距離。
(4)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2. 單獨空間應設於非人潮必經處,不需獨立空調,但需確保其空氣流通。另,流感併發症之高風險者不宜照顧暫時留置之流感病患。
3. 高風險族群包含:懷孕、氣喘、糖尿病患者、免疫系統或神經肌肉系統等慢性疾病患者。
4. 除仍有發燒等類流感症狀者持續停課外,其餘學生於停課5 日後即可返校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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