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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托園所超收、超齡生 沒保險


( 2010/4/8 )


張彩鳳、諶淑婷/綜合報導


 許多家長不知道,幼托園所超額或超齡收的幼童都無法承保團體險。這項因《保險法》修改而實施的新規定,幼托園所在招生時並不會主動向家長說明。內政部兒童局呼籲家長多注意,否則孩子一旦發生意外,將無法獲得理賠。為了保障自身權益,選擇合法立案的幼托園所是最好的辦法。


 


 《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針對兒童保險部分有重大的變革,其中關於幼稚園兒童部分,規定以各園立案時核定可招收的人數,以及《幼稚教育法》核定可招收年齡四到六歲的兒童為納保對象。若該幼托園所核定人數是一百人,實際卻招收一百二十人,超收的二十名幼童將無法投保。


 


 中華民國幼兒教育改革研究會常務理事林佩蓉表示,業者不會向家長說明四歲以下的兒童和超過核定人數者都無法投保,往往等到申請理賠時,才發現孩子根本沒投保。她提醒家長,主動向業者索取保險名單,確認孩子有投保,並確認受益人,才能享有保障。


 


 孩子就讀幼稚園大班的家長陳雲英表示,她不清楚這條新規定,也不知道原來孩子進入幼稚園後會投保,「幸好小孩讀公立幼稚園,起碼一切會依法辦事;私立幼稚園業者應該要憑良心做事,不應該超收又不說明。」


 


 臺中縣教育處表示,會定期稽查幼稚園,對於未立案業者一定會開罰。兒童局提醒家長,可到「全國幼教資訊網」查詢合法幼稚園資訊,並主動向幼稚園索取投保資料。


 


 


翔祥立案可收托人數為84人,所以沒有以上的問題,請您放心!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tw/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66502


99/04/08  國語日報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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